各教研室
为全面了解本学期开学以来的教学运行情况,加强我院日常教学质量监控,根据《集美大学关于期中教学检查的规定》等文件精神,决定开展本学期期中教学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的时间
11
月7日
-
11月
18日
(第10-11周)
二、检查的形式
(一)各教研室以自查为主(
11月
7日
—11日),教研室主任负责落实本教研室的教学档案的情况,如实汇报检查结果,责任到人。瞒报漏报等引发的问题,由责任老师和教研室共同承担。
(二)教学办公室汇总检查结果(11月13-18日),组织教师对各教研室抽查,抽查采取随机形式,发现任何问题第一时间上报分管领导,后续处理意见参考集美大学教学事故认定办法。
(三)学院领导深入课堂听(看)课,了解课堂教学质量情况。
三、检查说明
本学期开始,采取教师负责制,教师对所承担教学任务的所有材料负责。谁没有完成任务,谁整改。教学办公室除了提供必要的支持,不再介入整改工作,以便更好的梳理管理流程,更高效地提供服务。
四、座谈会时间
学生座谈会,
11月
9日
14:30,音乐学院会议室,各班级代表;
教师座谈会,
11月
16日
15:30,音乐学院会议室,教师代表。
音乐学院办公室(教学)
2016
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