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研室:
为全面了解本学期开学以来的教学运行情况,加强我校日常教学质量监控,根据《集美大学关于期中教学检查的规定》和《 教务处关于开展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期中教学检查工作的通知》( 教务〔2017〕46号)等文件精神,决定开展本学期期中教学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的时间
11月8日-11月29日(第9-12周)
二、检查的形式
(一)学院以自查为主,通过召开教师、学生座谈会,组织听课与现场检查等方式进行;
(二)校教学督导组参加学院师生座谈会,了解有关教学情况;教务处到各教学片区现场检查教学运行情况;
(三)教研室通过自查互查方式,了解教学资料归档情况。
三、检查的内容
(一)教学秩序情况。包括本学期教学纪律情况,教学计划变动情况、调课次数统计及调课理由说明。 (落实:教学科)
(二)课堂教学情况。包括各门课程的教学进度与质量、作业布置批改、教师课外辅导、答疑以及重新学习课程开课等情况;了解老师引入课堂派等现代化信息手段,开展混合式教学情况。 (落实:各教研室)
(三)教研室(系)开展教研活动情况。包括任课教师教学观摩活动、说课、听课及教研活动等,鼓励教研室组织开展集中听课、评课活动。 (落实:各教研室)
(四)检查听课制度的执行落实情况,督促教师按规定完成听课任务,如实做好听课数据的统计工作。(落实:各教研室)
(五)学生学习情况。重点抓好学风建设,了解本学期课堂纪律、学生出勤率、作业完成等情况。 (落实:各教研室)
(六)检查教学各环节管理情况。梳理教学各环节运行情况,征求师生对教学各环节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发现和处理存在的问题。 (落实:各教研室)
(七)课程教材选用、使用情况及做好马工教材的使用和统计工作。 (落实:各教研室)
(八)加强教学档案管理工作,及时整理和归档相关教学档案。 (落实:各教研室)
四、工作要求
(一)11月8日,学院制定学院期中教学检查实施方案,召开期中教学检查动员会议。 (第九周教职工大会)
(二)11月13日-11月21日,学院自查,学校抽查。
(教研室提交自查报告和听课记录)
(三)各教研室于第11周对自查结果进行总结,对自查发现的问题要制定整改措施并做好整改工作。 (教学科)
(四)对期中教学检查学生和教师反映的意见,学院能协调处理的应及时处理,需要学校协调处理的提交教务处协调解决,学院将及时将处理结果向相关学生或教师反馈。
(五)学院于11月13日之前将期中教学检查实施方案报送教务处。
(教师代表座谈会11月22日下午4:00—5:00学院会议室; 学生代表座谈会11月15日下午3:00—4:00党员活动室 )
(六)11月28日将期中教学检查的总结、学院期中对教学工作反馈的问题及处理意见等有关材料(包括附件听课统计表,按教研室分开统计,需列明听课教师详细名单)报送教务处质量管理科。
音乐学院教学科
2017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