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16年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本科高校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闽教办高〔2016〕8号),学校决定开展第八批校级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立项工作,并择优推荐申报福建省本科高校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1.每个项目主持人限1人,应为在编在岗教师或教学管理人员,原则上教师应具有副教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同时具备“双师素质”、具有硕士学位和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优先支持青年教师申报教改项目,比例应占20%以上。具有2年及以上本科教学经历、博士学位的青年教师不受职称限制可担任项目负责人。
(根据教育部基本状态数据采集指标说明,双师型教师指高等学校中具有中级及以上教师职称,又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专业课教师:(1)有本专业实际工作的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含行业特许 的资格证书、有专业资格或专业技能考评员资格者)。(2)近五年中有两年以上(可累计计算)在企业第一线从事本专业实际工作的经历,或参加教育部组织的教师专业技能培训且获得合格证书,能全面指导学生专业实践实训活动。(3)近五年主持(或主要参与)两项应用技术研究(或两项校内实践教学设施建设及提升技术水平的设计安装工作),成果已被企业(学校)使用,达到同行业(学校)中先进水平。)
2.已列为教育部、省教育厅及其他单位省级以上立项的项目不再重复申报;第六批教育教学改革项目尚未结题的,不得申报第八批教育教学改革项目;已申报2016年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或已承担省级A类教育科研项目尚未结题的,不得推荐为省级教改项目。
3.项目成员不超过6人(含主持人);项目主持人限主持1项教改项目,项目组成员最多可同时参与2项教改项目。
二、项目类型、范围及期限
1.项目分为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两种类型,各单位申报项目限额见附件3(其中重点项目限1项)。
2.立项范围可参考《集美大学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立项指南(第八批)》,也可自行选题。
3.项目研究期限一般为1-2年。
三、申报及评审立项程序
1.根据申报要求、立项范围及本单位实际教学工作情况,各教学单位对申报的教育教学改革项目初评,排序等额推荐。
2.教务处对各教学单位申报的项目进行初审,对通过初审的项目将组织评审,第八批拟立项60项校级教育教学改革项目,并从重点项目中择优推荐8项申报省级教育教学改革项目。重点项目要求以答辩的形式对申报项目进行汇报(采用PPT,时间不超过10分钟)。
四、经费与管理
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采取学院院长负责制管理,重点项目的资助经费为1-2万元,一般项目资助经费为0.5万元,项目管理按照《集美大学教育教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执行。
五、成果形式
成果形式包括:教学改革论文、调研报告、实践报告、数字化资源等,所有项目结题必须要有成果在教学中的应用和解决教学实际问题的效果。
六、材料提交
各教学单位请于
2016年
7月
11日前
将《集美大学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申请书》一式2份和《集美大学第八批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立项申报汇总表》1份报送教务处教学科,发送电子版至41362893@qq.com。
联系人:
杨
老师,
张
老师,联系电话:6181679
附件1: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16年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本科高校教育 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附件2:集美大学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立项指南(第八批)
附件3:各单位申报限额一览表
附件4:集美大学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申请书
附件5:集美大学第八批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立项申报汇总表
集美大学大学教务处
2016
年7月1日
附件1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16年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doc
附件2集美大学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立项指南(第八批).doc
附件3各单位申报限额一览表.doc
附件4集美大学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申请书.doc
附件5集美大学第八批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汇总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