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各位老师、各部门、各班级
《音乐学院艺术实践学分认定方案》已经在学院公示,为了广泛听取大家的意见和建议,并规范发文流程。现通知如下
1、 请各教研室本周内自行组织讨论,相关意见和建议以书面形式提交,教研室(副)主任签名确认。
2、 请各班级本周自行组织讨论,相关意见和建议以书面形式提交,班长和团支书签名确认。
3、 请各科室自行组织讨论,相关意见和建议以书面形式提交,科室负责人签名确认。
以上意见建议电子档统一发到26272621@qq.com
纸质材料于4月17日下午统一交到学院教学科。
(如果没有意见或建议也要提交并签署。)
后续学院还将召开师生座谈会,将把大家的意见和建议提交教授委员会作为修订的依据。
音乐学院教学科
2017年4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