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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6年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项目建设工作的通知

2016年07月14日 11:33 研究生处 点击:[ ]

各有关学院: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开展福建省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建设工作的通知》(闽教高〔2014〕36号)要求,为进一步加强我校研究生教学研究工作,促进研究生培养模式和机制改革,2016年决定继续开展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项目建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立项  

申报教改项目原则上应以具体学科专业为依托,主要包括人才培养模式类、课程体系类、教材建设类、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类、实践教学类、创新创业类、教学资源共享类、教学质量保障类等方面的改革研究与实践。

为进一步推进我校专业学位研究生课程建设,提高教学水平,2016年研究生教改项目重点资助专业学位研究生课程案例库立项建设。案例库建设以课程为单位,范围包括我校所有专业学位研究生现有培养方案中适宜采用案例教学的专业课程(含专业基础课和专业选修课)。教学内容包含课程的基本理论知识和相对应的教学案例,应充分体现理论与实际应用的紧密结合。以案例教学为主要授课方式,且案例教学授课学时不少于总课时的二分之一。通过理论知识和教学案例讲授及小组讨论式学习,加深学生对基本原理和概念的理解,培养学生分析问题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二、建设要求

1.项目申请人的基本要求

每个项目主持人限1人,应为在编在岗承担研究生教学的教师或研究生教育教学管理人员,原则上教师应具有副教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同时具备“双师素质”、具有硕士学位和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教学管理人员应具有副研究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优先支持长期从事公共课、基础课和实验实践教学的一线教师,尤其是青年教师(35周岁以下)申报。具有2年及以上本科教学经历、博士学位的青年教师不受职称限制可担任项目负责人。

项目成员不超过6人(含主持人);项目主持人限主持1项省级教改项目,项目组成员最多可同时参与2项省级教改项目。

2.立项年限

校级项目建设按照两年立项建设的要求进行,2016年全校资助若干个项目,每个项目资助经费5000-15000元。项目申报者要根据研究工作的实际需要,提出拟申请的资助额度,并进行合理经费预算,实际资助经费额度以评审结果为准。资助经费分两次划拨,立项后拨付50%,结题后拨付剩余50%,对项目完成不力者,将终止资助直至取消该项目研究,并在两年内不再接受项目主持人对于该项目的申请。

已列为学校、省教育厅或其他单位立项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已获得学校或省级以上教学成果奖的项目没有重大创新的不再申报。已上报2016年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或已承担省级A类教育科研项目尚未结题的,不推荐省级教改项目。

3、报送要求

请项目申请人填写《集美大学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建设任务书》,于7月13日前将任务书一式两份报送研究生处,电子版发至bjb@jmu.edu.cn。

申报项目经研究生处审核、专家评审后立项,学校将从立项项目库中择优遴选推荐三项申报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


附件1:《集美大学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建设任务书》  


附件2:案例库编写要求  

 

                                                                        集美大学研究生处

                                                                          2016年6月28日

上一条:集美大学关于公布2016年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立项项目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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