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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管理的通知

2018年01月12日 09:02  点击:[ ]

集美大学教务处文件

教务〔2018〕2号

关于加强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管理的通知

校内各单位:

根据学校教学安排,本学期期末复习考试共2周,安排在2018年1月15日—1月24日进行,考试具体时间安排在每天上午8:30—10:30、下午2:30—4:30、晚上7:00—9:00等三个时间段。期末考试是教学工作中的重要环节,为加强考试管理,严肃考试纪律,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响铃时间要求

时间

项目

上午

8:30

考试正式开始

10:30

考试结束

下午

2:30

考试正式开始

4:30

考试结束

晚上

7:00

考试正式开始

9:00

考试结束

二、考试管理

1.各学院要长期不懈地抓好考试管理工作。各学院要组织教师和学生认真学习《集美大学课程考核与考试违纪认定管理办法》、《集美大学学生违纪处分规定》、《集美大学教学事故认定与处理办法》和《集美大学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等文件。严密组织、加强管理、防止和制止各种形式的违规、作弊现象,继续扭转考风,真正树立优良的学风和校风,顺利完成本学期的期末考试。

本学期仍有少部分学生在考试中抱有侥幸心理,出现使用电子设备作弊、夹带与考试相关的资料或替考等考试作弊情形,截止1月7日,全校已处理11起考试违纪学生。各学院辅导员或班主任应在考前组织召开专题班会开展诚信考试教育,学习学校相关文件,及时跟踪学生期末复习情况,杜绝考试作弊现象。

2.各学院要详细检查考试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对考试过程中的各个环节要严格管理,监考人员、巡视人员要按规定配齐。对于考试时间比较集中、试卷量大的公共基础课,请相关教学单位组织任课教师协助做好考前的准备工作。

考前务必要召开监考人员动员会,特别要加强对新教师进行监考培训,提高监考人员对监考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明确监考人员职责,增强监考人员的责任心。监考老师务必按学院要求的时间准时取卷及到达考场,配戴监考牌,严格按《操作规程》(见附件1)监考,考试结束后将考场情况登记表和考生违纪作弊材料送交学生所属学院办公室。

3. 考试期间各学院应配足考场巡视人员和监考人员,每5个

标准考场配一名巡视人员。监考人员由学院负责安排,1个自然班为1个标准考场,标准考场的人数可为40人。每标准考场指派监考人员2名(其中第一监考由任课单位指派,第二监考由学生所在单位指派),合并考场应按每增加1个标准考场增派2名监考人员的比例递增。监考人员排定后一般不再变更,因故确需变更时,必须事先征得所属学院同意,无故不到或迟到者,按教学事故处理巡视人员和监考人员进入考场务必配带相关工作牌,工作牌由学生所在学院发放。请各学院根据考试安排表及时通知监考人员和学生班级。

监考老师应严格执行监考制度,考前宣传及检查到位,监考过程要注意力集中,不给学生作弊可乘之机。对考试中出现的各类违纪行为,要根据学校规定及时严肃查处,并在第一时间电话告知教务处;监考老师在考试结束后(如果是晚上考试则在第二个工作日上午9:00前)将试卷和《考场情况登记表》送达学院办公室。学院办公室将考生违纪材料,包括考场情况登记表、作弊材料、考生试卷等于考试后2个工作日内报教务处。对于监考人员纵容他人作弊或发现作弊隐瞒不报的,将按《集美大学教学事故认定与处理办法(修订)》的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学校已经在教室安装了视频监控并全天候录像,考试期间教务处将加强网上巡查,并进行录像回放。根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第十九条“考试工作人员通过视频发现考生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应当立即通知在现场的考试工作人员,并应当将视频录像作为证据保存。可以通过视频录像回放,对所涉及考生违规行为进行认定”的规定,通过视频监控和录像回放发现的作弊行为,学校将按照《集美大学课程考核与考试违纪认定管理办法》和《集美大学学生违纪处分规定》进行认定和处理。

4.阅卷要做到“客观公正,给分有据,扣分合理,宽严适度”。阅卷过程务必认真、细致,反复核对确保无误。得分记在得分栏,扣分在卷内右边。阅卷后确实有误判须改动的,应由评阅教师在错误处划一横,并另写正确的批阅和说明原因,同时在更正处签字。

5.平时成绩一般不超过50%。平时成绩包括课程教学过程中的测验、作业、实验报告、调查报告、课堂讨论等,要在教学情况登记表中记录并体现在成绩单上。平时成绩应当能正确反映学生对某门课程平时的学习情况,而不应当成为调节总成绩的工具。坚决杜绝人情分, 无根据打分,无差异打分和随意打分。

三、巡视安排

学院应按学校规定配备院级巡视员进行考场巡视,学校抽调部分机关干部对考场进行巡视(具体安排见附件2),校领导视情况自行安排时间巡考。巡视人员巡视考场时必须佩带巡视标志,发现问题应及时解决,考试结束后,填写《集美大学考场巡视记录单》(附件3)并于考试当天下午5:30前送交教务处。

学校将安排教学督导组对全校考场进行抽查。督导组若发现问题应及时解决,考试结束后,填写《集美大学期末考试考场抽查记录表》(附件4)并于考试当天下午5:30前交送教务处。

附件:

1.集美大学考试操作规程

2.校部机关巡视人员安排表

3.集美大学考试巡视记录单

4.集美大学期末考试考场抽查记录表(供督导组用)

教务处

集美大学

学生工作处

2018年1月9日        

 

 

教务处                               2018年1月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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