阶段 |
时间 |
工作内容及要求 |
考前 |
考前15分钟 |
1. 监考老师佩戴监考牌到达考场,做好考场清理工作,安排好考生座位,确保黑板干净、桌面无涂写、抽屉无纸屑;在黑板上书写考试时间、注意事项等内容。 |
考前10分钟 |
2. 组织考生进场。禁止学生携带任何文字材料(开卷考试除外)、电子文具和通讯设备进入考场座位。通讯设备关机放在考试违禁物品存放处。宣读考场纪律及交代有关注意事项。 3. 提醒考生要认真清理座位及周边的字条及其它资料,检查并清除桌面上与考试课程相关的字迹,无法清除的应主动申请调换座位。 |
考前5分钟 |
4. 当从拆封试卷,核对考试科目、份数是否准确。发放试卷,要求考生填写考生姓名、学号等信息,有草稿纸的,草稿纸上要填写考生信息。 5. 组织考生进场签名,检查考生是否对号入座,并逐一查验学生证或身份证,如发现学生所持证件与本人疑似不符者,应立即将证件扣下并交考场巡视员或考务工作人员,经甄别无误后,有关学生可获准参加考试。经甄别确为冒名顶替者,以考试作弊论处。 6. 再次检查考生座位是否有与考试相关材料,通讯工具是否关机放在考试违禁物品存放处(特别注意迟到考生)。 |
考中 |
开考铃响 |
7. 宣布考试开始。 8. 监考人员在监考过程中,原则上应取站姿,且保持考场前、后部各有一名监考人员。 9. 监考人员发现学生有任何企图作弊的迹象,应立即发出明确的警告信号。对已构成违纪事实的学生,应立即终止其考试,没收答卷和作弊工具,并勒令出场。在《考场情况登记表》上详细登记违纪学生的姓名、学号和主要情节,并在试卷上标出“违规”或“作弊”字样,责令其离开考场(考场情况登记表背面印有考生违规和作弊的情形,请对照处理)。 |
开考15分钟后 |
10. 迟到考生禁止入场,并统计缺考人数。 11. 监考人员回收缺考人员试卷,填写《考场情况登记表》和试卷袋信息。 |
开考30分钟后 |
12. 允许考生交卷离场,但不得在考场周围逗留谈论。 |
终场前15分钟 |
13. 监考人员应提醒考生距考试结束还有15分钟,并注意保持考场纪律。 |
考后 |
考试结束铃响 |
14. 要求学生立即停止答卷,试卷反扣在桌面,监考当场清点考卷份数无误后,组织学生有秩序地离开考场。同一间教室安排两个以上考场的,应所有考场考卷都收齐后,方可宣布考生离场,严禁考生将试卷、答卷和草稿纸等考试用纸带出考场。 15. 对延迟交卷的,应在试卷上注明“延交”字样,成绩以零分计。 16. 密封试卷袋,将《考场情况登记表》和试卷袋交学院办公室。 |